短期商务签证适用于因商务活动(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谈、培训、履行合同等)或短期访问目的(如学术交流等)申请去以色列签证者。
一.签证资料
1.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及旧护照
2.用英文或希伯来文完整填写商务签证申请表一份(下载?申请表)
3.两张5cmX5cm照片(浅蓝色背景),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一张反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护照首页;
4.英文或希伯莱文的以色列公司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公司抬头、盖章、邀请人亲笔签名、访问目的及时间俱全);
5.培训项目请单独提供培训日程、时间、地点;
6.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公司抬头、盖章、领导亲笔签名、出访目的及时间俱全,英文);
7.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必提供);
8.在中信银行网点支付的缴费凭证;
9.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
10.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签证,请提供如下附加材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的公证书)
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结婚证的公证书)
父母双方请与签证处预约,亲自到使馆签署相关的声明书。
二、签证费用:
签证费人民币150元,邮费人民币40元,通过当地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纳,并提交缴费凭证。
三、签证申请方式:
1.签证申请人按所属领区申请签证。以色列驻北京大使馆接收除上海领馆(管辖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苏领区)、广州领馆(管辖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领区)管辖区域以外的签证咨询及申请;
2.签证申请人采取下列方式申请:
签证申请人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到使馆签证处,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申请人的护照将以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回申请人。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使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交材料,使馆将另行通知申请人,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写明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除护照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使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使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2.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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